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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离婚财产分割,补充:婚姻存续期间第三方赠予的财产如何分割?

发布时间:2026-01-17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夫妻离婚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第三方赠予的财产时,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,以下为您举例说明。
1. 证据不足导致财产性质无法认定的风险: 如果第三方赠予时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,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财产只归一方所有,而您又无法提供其他证据(如证人证言、明确的意思表示记录等)证明其为个人财产,那么该财产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例如,您的父母在婚姻期间给您一笔钱,但没有书面说明是给您个人的,离婚时您配偶主张这是共同财产,而您又拿不出充分证据,法院可能会将其作为共同财产分割。
2. 赠与行为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风险: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出现危机、预感到可能离婚时,与第三方恶意串通,通过虚假的赠与协议将本应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转移给第三方,试图在离婚时逃避分割。一旦这种行为被查实,该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,转移财产的一方还可能在财产分割时被法院判决少分或不分财产。例如,丈夫在与妻子感情破裂后,将夫妻共有的房产通过虚假赠与合同过户给自己的妹妹,以达到离婚时妻子无法分得该房产的目的,这种行为就存在上述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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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问的是夫妻离婚时,婚姻存续期间第三方赠予的财产如何分割,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其归属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: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”

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:“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。”

结合您的问题“婚姻存续期间第三方赠予的财产如何分割”,若第三方在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该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,则适用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,为个人财产;若未明确,则适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,作为夫妻共同财产,在离婚时进行分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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